为推进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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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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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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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
问题。
(三)医疗物资(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
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的腐败问题。
(四)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
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五)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六)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七)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
准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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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北流市河东路0001号北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或北流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工作专班(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党风室401室,电话:0775-6221537 邮箱:jcs6221537@163.com),邮政编码:537400。
(二)来访请到:北流市河东路0001号北流市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处或北流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工作专班(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党风室401室)。
(三)举报电话:(0775)6299155(市纪委监委信访室),(0775)6221573(工作专班,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四)扫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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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一)举报人尽可能通过来信或来访方式举报,提供材
料需尽可能详尽细节(时间、地点、单位、人物、具体事项
和佐证材料等),鼓励实名举报并附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和反馈。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虚报、谎报、
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群众如实举报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受理部门将
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
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北流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
整治工作协作机制(代章)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