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管理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赣卫办基层字〔2023〕9 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居民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的便捷性,提升居民就医获得感,我委拟定了《新余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切实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总结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官方网站、报纸、新媒体等积极宣传报道,推广交流,让更多群众受益。各地各单位要将落实情况和经验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联系人:陈永锋 联系电话:0790-6456867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新余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十条措施
1.方便居民就医。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预约转诊等方面的作用,上级医院预留门诊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上级医院专科门诊预约服务,推进分级诊疗,满足群众及时到大医院就诊的需求。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一名中高级职称以上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在机构值守门诊服务,促进基层首诊,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引导居民到基层就医,在家门口就近就便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2.简化就医流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行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就医过程中的“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明确支持村卫生室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多种方式纳入当地医保定点管理,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
3.改善服务体验。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加强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医疗机构要设置老年人友好服务岗位或窗口,方便老年人等人群看病就医。改善就医服务环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推行“一人一诊室”,设置和完善机构内就诊指南及路径标识,提供轮椅、座椅服务。
4.做好慢病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慢病长处方服务,并逐步扩大慢性疾病病种覆盖范围,方便居民尤其老年人配药开药,减少开药频次;要为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饮食处方或建议。
5.提升签约感受。家庭医生每季度通过“智慧医助”外呼系统、电话、微信、短信、区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等,与签约居民联系1次以上。对重点签约居民,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签约包服务内容开展相应频次的随访、履约服务。对精神病患者、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按约定提供上门巡诊、健康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
6.开展巡回医疗。依托现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县域内优质医疗服务。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深入农村乡镇、边远乡村等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开展巡回医疗。
7.方便居民配药开药。为首次诊断或处于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压初期的慢性病患者提供饮食营养、运动健身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等建议;为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提供多病共管服务;为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并逐步扩大慢性疾病病种覆盖范围。对高龄、卧床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签约患者,经患者本人授权后可由家属代开药。
8.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并及时更新辖区65岁及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台账,主动加强联系,提供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并根据健康需求及时做好转诊转介;要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儿童体格检查、中医药健康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9.推行“先诊疗、后结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全面推行辖区常住居民或参保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和结算方式,优化诊疗服务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10.延长门诊服务时间。无急诊服务且诊疗量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实行工作日延时服务1-3小时,鼓励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节假日门诊,方便居民特别是上班、上学等人群获得基本医疗、慢病配药、家医签约、健康咨询等服务。基层疫苗接种门诊结合服务能力、辖区居民服务需求、日常作息时间等,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提供预约周末疫苗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