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保局全力推进DRG支付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局改革要求,认真执行全市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完善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技术标准和流程规范,实现DRG支付方式改革从局部向全面、从部分到全体、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纵深发展,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DRG医疗机构全覆盖。强化部门协调,加强与卫健等部门协调,加强医院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起,全市107家住院资格医疗机构纳入DRG管理,除精神类和安宁疗护等实行按床日付费、城乡居民分娩定额补助、无法确定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外,其它均纳入DRG付费,实现DRG付费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前完成了国家局和省局下达的“ 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是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加强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同时完善绩效分配,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效率而获得结余。全市2023年1—9月份平均住院费用较去年同比下降616.9元,降幅9.41%;平均住院日8.2天,降幅11.16%;均次个人负担费用1704.48元,降幅7.76%,参保人住院费用和住院时长均呈下降趋势,就医成本有效降低,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三是医疗服务效率逐步提高。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促使医疗机构应找准自身的优势及发展方向,提高诊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市2023年1—9月份CMI值总体平稳,9月份与1月份相比,CMI值从0.94提高至1.04,上升了0.1,医疗机构整体收治的住院病人医疗难度及复杂度相对增加;时间和费用消耗均呈下降趋势,分别下降了0.0676、0.1404,医疗服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