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224号),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23〕9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统筹发改、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水务和疾控等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请市有关部门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各区工作指导。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