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安阳市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正式启动。凡安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据了解,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目标任务为18万人,互助金筹集标准为每人75元,市本级参保职工由市总工会补贴25元/人,参加单位、职工缴纳50元/人。各县(市、区)参保职工由市总工会补贴10元/人,各县(市、区)总工会补贴15元/人,参加单位、职工缴纳50元/人。统一办理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10日,保障期限为2024年1月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度保障期限内不再办理当年度新增单位参保。
与往年相比,2024年度住院医疗补助(含门诊慢性病)发生变化,因住院治疗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职工大额补助支付、公务员统筹支付、医疗救助支付后,由本人负担的医疗费,补助范围金额5000 元以下(含5000元),按30%进行补助(含门诊慢性病,最高补助3000元);补助范围金额5000元以上部分(扣除5000元以后),按50%进行补助;异地就医费用补助比例降低10%。保障期不限住院补助申报次数,每人累计最高补助金10万元。此外,职工跨保障年度结算时,新年度不再参加互助保障的,按治疗时间在保障期内的天数与总天数的比例支付保障金;若在保障期满后按时续保,则按治疗时间在两个保障期所占天数,分别按天数比例、支付标准支付保障金。
“截至目前,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已运行4年,累计参保职工53.7万人次,保障总金额达到3483万元,共有2.53万名职工受益申领保障金,支付总额达到2975万元。”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市总工会将全力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最大限度把各种不同就业群体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纳到项目中来,切实为广大职工群众构筑起健康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