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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监局召开第三季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
发布时间:2023/10/25 信息来源:查看

    10月19日,省药监局召开第三季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梳理第三季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风险信息,针对风险信息开展会商并研究防控措施。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相关领导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会上,省药监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围绕第三季度医疗器械产品审评审批、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跨区域委托生产专项检查、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检查、质量监督抽检、案件查办、不良事件监测、网络交易监测、投诉举报办理、舆情监测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报交流。与会代表针对当前医疗器械监管中发现的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变化、跨区域委托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网络销售监管困难和医美产品违规线索隐蔽、医用设备超过使用期限等问题开展风险研判和会商,并提出下一阶段的监管工作重点和措施。

    林挺华副局长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监管要协同,要发挥法规和标准的支撑作用,及时共享监管信息和政策文件;二是处置要闭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列出风险清单,确保每个风险均得到闭环处理;三是普法要加强,要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技术要跟上,根据网络销售的特点,要加快开展智慧监管建设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网络销售监管。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张琪副司长对会商会进行了点评,强调要深刻认识全面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开展会商工作,扎实推进会商成果落地见效: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综合研判,聚焦风险、聚焦企业、聚焦产品、聚焦处置,由点及面认真剖析归纳整理可能发生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二要确保风险处置到位,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销号管理。重大风险要及时会商、尽快处置到位;三要建立长效机制,以会商发现的风险作为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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