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阳光采购政策,指导规范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市医保局对全市范围内62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耗材阳光采购预督查工作。
此次预督查分为医疗机构自查、医保部门现场督查两个阶段。现场督查采取市局组织、联合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第三方信息专业人员参与的方式,组成8个工作组,分批集中时间进院现场督查指导。
现场督查围绕医疗机构的阳光采购情况、议价情况、预警药品耗材采购情况、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招采子系统联网使用情况等开展。其中,阳光采购网采率是此次督查重点,从“五统一”标准(国家医保编码、产品明细ID、省平台编码、价格、数量)方面进行数据筛查分析,通过指导医疗机构规范采购流程,正确上传采购信息,从而提高网上采购率。
督查组还抽查了部分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与HIS收费情况,了解了部分医疗机构集采产品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的原因,对进度较慢的进行督促,对采购未中选产品数量较多的予以提醒,推进集采约定采购量按期完成,为后续年度督查和迎接省督查打好基础。
下阶段,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管,充分运用药品耗材专项预算和招采专项评价两个抓手,切实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