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1.骨科耗材企业拆分报价或组套报价的产品,价格合计后最终高于伊犁州医疗机构的供货价格。
2.检验试剂企业进口试剂,专机专用试剂价格高于伊犁州医疗机构供货价格.
3.部分医用耗材(高值耗材)高于伊犁州医疗机构供货价格。
鉴于以上原因,现通知各企业,报价必须在伊犁州各医疗机构已供货价基础上至少下降10%!否则这些产品不能入围,如果达不到这个降价要求的企业,需要重新填写期望价格(重新报价)联系招标办,产品入围后医保局严禁入院后进行二次议价。
特此通知。
电话:0991-3858322,3858362,365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