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白沟新城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高新区民生保障局,市监控稽核中心,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引导医疗机构为患者使用质优价宜的耗材,河北省医保局根据保基本、保大病、鼓励创新等原则,规范了河北省医保耗材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现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2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市监控稽核中心按文件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工作,同时将文件转发市本级协议签订定点医药机构。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行。各县(市、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