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各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河北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指导原则(2020年修订稿)》,根据2021年日常监管情况,结合GMP符合性检查、告诫约谈、产品抽验、实验室比对等情况,省局化学药品生产监管处对本辖区内146家药品生产企业重新进行量化分级评定,现予以公布。
2022年省局将进一步将企业量化分级与许可、抽验、检查等环节有效联动,科学运用分类结果,合理确定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其约束、规范作用,提升监管靶向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学药品生产监管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