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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6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10 信息来源:查看

    今年,中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治区、盟市协同推进开展专项检查。近期,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突击战”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呼市医保局对重点地区纳入医保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相关医药机构存在超限制范围用药、不符合适用性别销售药物并报销、超量开药、药品进销存不符、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开展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基金49.11万元。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呼和浩特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呼和浩特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清水河县医保局对存在问题医药机构分别作出中止协议、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基金等处理。具体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附表(定点医药机构名称、存在问题、处理结果)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提出,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百日行动”是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的继续深入和重要行动安排,医保部门将坚决以“零容忍、不松劲”的较真态度和“敢啃硬骨头”的攻坚魄力,依法依规、严查严打欺诈骗保。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坚决杜绝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同时,欢迎广大参保人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1-7916558。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

清水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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