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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第九轮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周期协议签订的友情提醒
发布时间:2025/02/08

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省第九轮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及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8号)工作安排,将开展省第九轮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周期协议签订工作。
         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于2月10日至2月16日通过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带量采购——协议管理),选择“联盟谈判(第九批)-第二采购期”签署协议。

江苏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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