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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属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第三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现需了解全省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情况,请各医疗机构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今年1~5月份的医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不重复计数)的数量进行统计并报我办。
联 系 人:张耀新 吕报春
联系电话:0591-87849672
传 真:0591-87849262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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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名称 |
配送公司及配送
企业数量(个)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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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设备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1.表格不必填写公司及企业的具体名称;
2.凡是向配送公司及配送企业购买1次以上(包括1次)都在统计范围内。
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合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