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为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及浙江省际联盟导引导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下一年度续约工作的平稳衔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自治区及兵团已参与人工关节、骨科脊柱及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集采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以及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采购周期及协议量。
(1)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
(2)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第三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
(3)浙江省际联盟导引导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延续一年);
自治区及兵团医保局不再组织下一采购年度报量,按照有关集采项目采购文件及执行文件要求续签采购协议,续签协议量均以各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协议需求量为准。
(以上各批次中选结果详见系统内挂网目录)
二、续签执行时间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续签项目。12月15日前在兵地医药招采系统分别建立“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接续第二采购年度、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采第三采购年度、浙江省际联盟导引导管集采第三采购年度”3个集采项目,并完成相应协议采购量和中选产品数据导入。
(二)签订三方协议。请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于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22日分别登录自治区、兵团“药品和耗材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
首次登录自治区、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须在公服网厅完成企业信息注册、认证和数字证书申领工作,生产配送企业数字证书统一在兵团医药招采管理系统内申请。
(三)延长执行期项目。吉林省际联盟弹簧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陕西省际联盟口腔正畸托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及江西省级联盟肝功生化试剂集中带量采购项目,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按原规定执行,下一采购年度续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延长期间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自主签订补充协议。
四、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平稳衔接和顺利执行。其他要求参照各相关采购文件执行,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报告。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自治区医保局:0991-8805076、8802195
兵团医保局:0991-2890899、0991-4607069
技术服务:
自治区医保平台:
钉钉群:151680000668(新疆招采-耗材13群)
QQ群:7182085(签章及数字证书)
兵团医保平台:
QQ群:532596173(耗材生产企业群)
195814637(耗材配送企业群)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