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2011年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注册证件更换的相关通知
在集中采购网上交易过程中,对于入选备选产品所涉及到的,企业及产品注册证件等相关信息变更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证件及对应的新证件的复印件;对于仍处于受理状态的,提供受理通知单复印件。
2、新旧证对应信息表(处于受理状态的无需提供),纸质和电子各一份(详按附表)。
3、纸质证件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企业鲜章。
4、请于证件到期的一个月前,提供上述相应信息资料。对于证件已到期,仍未提供相关新证或受理信息的,网上交易系统将会定期对相关产品数据作禁用处理。
纸质资料递交地点:南京市板仓街9号江苏文化产业园B区5号楼二楼 海虹医药 鲁小姐收
电子版资料发送至:njhcsj_2011@163.com
附表(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