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7〕108号)文件要求及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四子王旗妇幼保健院、凉城县医院、察右前旗人民医院、察右中旗医院、四子王旗蒙中医院临床需求,市医保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对申报我市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资质材料进行了核验,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7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或电话反馈至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4——8811146
邮箱:wlcbhcl@163.com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